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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甘肃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文  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发文日期:2023-03-01 主题分类:预算管理
索 引 号:2023-02023540 主 题 词:预算
甘肃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 单位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道路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全省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标准规范、规章制度,负责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公益性服务职能,指导督促全省道路运输工作任务落实,承担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二)负责道路运输行业发展研究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参与编制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道路运输站场建设项目咨询论证、项目审核及前期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省道路运输行业统计、发展预测、经济运行分析、运价协调、信息引导、调查研究和评估等工作。

(三)负责全省道路旅客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客货运站场、城市客运、出租汽车、汽车租赁、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的事务保障工作。

(四)负责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承担道路运输领域科技研究和新能源、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

(五)负责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职业能力建设及相关从业资格管理的事务保障工作。

(六)承担全省道路运输行业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工作,承担省级道路运输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应用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全省道路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承担有关道路运输服务投诉调查、信息咨询等工作。

(八)负责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督检查、综治维稳、应急处置工作,督促落实有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制度规定,参与道路运输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抢险救灾、交通战备、重点物资运输的协调实施工作。

(九)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根据省委编办有关批复精神,甘肃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为正处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103名。处级领导职数7名:党委书记1名、中心主任1名、纪委书记1名、副主任4名。调整后中心机关设内设机构13个,分别为:党委办公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发展科、财务资产科、人事劳资科、客运科、货运科、安全监督科、从业人员培训科、科技信息科、维修检测科、离退休职工科。核定科级职数36名(14正22副)。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3305.55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2),比2022年预算增加145.76万元,增长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20.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84.81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3305.55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2920.7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6.08万元,增长2.3%,增长的主要原因政策性增资,当年财政拨款(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0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14.90万元;

3.交通运输支出2420.4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31.3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20.74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1811.4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7.04万元,增长0.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109.3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9.04万元,增长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交通部要求,道路运输专项调查每3-5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2023年需开展该专项调查,故项目支出预算2022年有所增加。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考试考务费及资产运行维护经费。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用于业务费。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21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03万元,下降2.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积极应国家政策,在合理范围内降低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03万元,增长0.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车辆接近报废年限,维修费用增加。

4.培训费13.34万元,与上年持平。

5.会议费5.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经费预算12.73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64.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1.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73.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0226.4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3489平方米,价值8377.06万元。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价值388.4万元。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81.79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3年计划征收267.1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纳入2023年度预算的二级项目有2个,其中专项业务费由5个小项目组成,分别为公路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及行业综合统计、行业综合统计和道路运输量专项调查项目、甘肃省道路运输电子客票推广应用实施、安全管理业务培训和重点监管车辆驾驶员应急技能培训经费、道路运输许可证牌印制费,本年度预算安排资金649万元。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我中心根据省财政及省交通运输厅要求,积极组织中心及下属各单位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整体预算管理体系。通过逐步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开展重点绩效评级。基本完成预算绩效目标。

(二)2023年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主要是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用于业务费、考试考务费及资产运行维护经费,涉及财政支出1109.30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1109.3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00万元。2023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交通运输支出(类):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2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反映与公路、水路运输相关的支出。

2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2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还贷专项(项):反映公路还贷专项支出。

2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反映公路运输管理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8、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29、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0、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31、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32、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3、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4、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5、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36、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5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5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6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6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62、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63、资本性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反映用于农田设施、道路、铁路、桥梁、水坝和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64、资本性支出(类)大型修缮(款):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65、资本性支出(类)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款):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66、资本性支出(类)其他资本性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甘肃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31

 

附件:1.甘肃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2.甘肃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