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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设立甘肃省道路运输GPS监控服务平台的通知
文  号:甘运科〔2008〕1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08-12-31 主题分类:技术平台
索 引 号:2016-100241 主 题 词:信息化 应用 通知
关于设立甘肃省道路运输GPS监控服务平台的通知

甘肃新网通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兰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陇运集团、中石油运输公司兰州公分公司:

为加强对跨省、跨区客运和危货运输车辆安全运行监管,提高道路运输综合竞争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营造良好和谐的运输环境,省局决定设立兰州、陇运和危货运输GPS监控服务平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兰州、陇运和危货GPS监控服务平台是甘肃新网通科技信息有限公司GPS监控中心的分支机构,由新网通公司出资并负责建设,各监控服务平台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兰州GPS监控服务平台设在兰州汽车东站,委托兰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组织运营;陇运GPS监控服务平台设在兰州公用型汽车站,委托陇运集团组织运营;危货运输GPS监控服务平台设在中石油运输公司兰州分公司,委托其组织运营。

三、兰州GPS监控服务平台负责进出兰州汽车东站、西站、南站、天水路汽车站、兰州汽车站、五里铺汽车站、西固汽车西站的跨省、区营运客车GPS监控系统的运营和监控服务工作;陇运GPS监控服务平台负责进出公用型车站跨省、区营运客车和全省陇运品牌客车GPS监控系统的运营和监控服务工作;危货运输GPS监控服务平台负责全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GPS监控系统的运营和监控服务工作。

四,各监控服务平台要督促监管范围内的车辆,按照省局统一的技术标准,在确保接入全省道路运输信息平台的基础上,按自愿原则,自主选择安装车载终端,保证监管功能正常。

五、新网通公司要加强GPS平台建设,完善平台功能,保证平台运转正常。各监控服务平台要制定管理制度、设置相应岗位、明确服务职责、落实服务职能,规范使用监控服务平台GPS监控系统,保证监控平台运行正常;各监管单位要加大车载终端的推广应用力度,督促驾驶人员做好GPS车载终端的日常维护和检查,确保车载终端系统运行正常,切实提高客运和危货运输车辆运行效能。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