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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联合甘肃交通广播电台建立交通新闻和路况信息播报网络的通知
文  号:甘运办〔2009〕10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09-12-31 主题分类:行业精神文明
索 引 号:2016-1003132 主 题 词:交通新闻 路况信息 通知
关于联合甘肃交通广播电台建立交通新闻和路况信息播报网络的通知

各市(州)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矿区运管处:

近年来,我省交通发展与改革取得了较大进展,社会各界广泛了解交通出行信息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为了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提出的“三个服务”,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省交通厅将与甘肃交通广播电台(以下简称交广台)合作,通过交广台在全省交通系统建立交通新闻和路况信息报道网络。现按照甘交办[2009]54号文件要求,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广台交通新闻和路况栏目内容

(一)《1035路况气象》栏目以与各地驻站记者连线的方式,每天逢整点、半点滚动播出全省高等级公路路况,为人民群众提供全面、准确和权威的路况信息。

(二)《突发路况》栏目随时插播公路路况重要信息。

(三)每天上午8:00至8:30播出的《交广连线》栏目中重点反映我省交通建设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就。

(四)定期举办访谈节目,邀请厅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或专家进入直播间,解读我省交通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介绍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发布道路养护、运输信息。

二、相关要求

(一)各市州运管机构、二级以上客货运汽车站和省级重点联系企业均应设立“交广台联络站”,联络站由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并指定1-2名通讯员。通讯员应选择本单位工作责任心强、文字功底较好、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人员担任。

(二)在遇到恶劣天气、地质灾害、重大交通事故等影响道路正常通行和客运班线营运时,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厅办公室、厅新闻信息中心和省局办公室报送第一手资料,经审核后由省厅提供给交广台播发。

(三)各单位联络站要及时收集本辖区道路运输有关信息,交广台将由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主动联系收集,或安排节目直接连线,请各单位联络站积极配合好交通新闻、路况播报及连线工作。

(四)各市州运管机构请将本辖区通讯员联络表汇总后,于5月11日前将填好的《交通系统交广台联络站通讯员统计表》通过rtx报至省局办公室,省局汇总后将发至厅新闻信息中心,统一审核后报厅办公室备案,并向交广台提供。


附件:交通系统交广台联络站通讯员统计表

                            



                                                                       二〇〇九年五月六日


  1. 附件:交通系统交广台联络站通讯员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