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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明确全省道路运输系统抗旱防汛工作职责的通知
文  号:甘运安〔2012〕45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2-12-31 主题分类:机构领导
索 引 号:2016-10041420 主 题 词:机构领导
关于明确全省道路运输系统抗旱防汛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市(州)运管局(处)、矿区运管处、兰州市城运处:

为进一步明确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抗旱防汛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抗旱防汛工作,确保交通运输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畅通,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厅根据《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甘肃省实施防汛条例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抗旱防汛指挥部《关于印发甘肃省抗旱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甘旱汛指发[2012]36号)精神,制定了全省交通运输部门抗旱防汛工作职责。省运管局的职责是:负责应急道路运输车辆的组织调度和受灾人员的转运工作;负责道路运输防汛防洪的应急演练工作;负责道路运输水毁设施的统计和计划编报工作,督促和指导道路运输场站的抢修及重建工作;督促承担应急保障任务的道路运输企业加强车辆维修和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安全可靠,补充必要应急物资和防护物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司乘人员防汛安全教育,开展涉水行车和雨天驾驶技巧等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请各市(州)运管局(处)依照省厅确定的省运管局抗旱防汛单位工作职责,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职责和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