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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下达2012年成品油价税改革转移支付替代性返还支出道路运输场站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文  号:甘运规〔2012〕23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2-12-31 主题分类:年度计划
索 引 号:2016-10054635 主 题 词:成品油 价税改革 场站建设 投资计划 通知
关于下达2012年成品油价税改革转移支付替代性返还支出道路运输场站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酒泉、嘉峪关、金昌、白银、张掖、武威、定西、天水、平凉、庆阳、陇南运管局(处):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2年成品油价税改革转移支付替代性返还支出预算的通知》(甘交财[2012]41号),现将2012年全省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计划下达你们(具体项目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局(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2012年本辖区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加强项目管理,加快场站项目进度,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全年项目建设计划按时顺利完成。

二、场站建设项目资金省财政以甘财建[2012]120号直接下达项目所在地市、州及省直管县财政,你局(处)要尽快与本地财政衔接,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建设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并设专户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资金计划内容及时拨付,严禁挪用和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批准的资金计划不得变更和调整。

三、国家投资形成的场站国有资产由省运管局实施监管,省运管局委托省道路运输场站资产监管运营中心代行出资人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家投资要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签订《场站建设投资协议书》,明确收益分配原则。

附件:2012年成品油价税改革转移支付替代性返还支出场站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1. 2012年成品油价税改革转移支付替代性返还支出场站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