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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布置2013年道路运输统计年报和2014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文  号: 甘运规〔2013〕53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3-12-31 主题分类:统计工作
索 引 号:2016-100596 主 题 词:统计报表、通知
关于布置2013年道路运输统计年报和2014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运管局(处)、矿区运管处、兰州市城运处: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3年统计年报和2014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发布<道路运输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要求,按照2014年全国交通统计重点工作布置会议精神,现对我省2013年道路运输统计年报和2014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做如下安排,请认真贯彻执行。

1、交通运输部对2014年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见《甘肃省道路运输综合统计报表制度》(附件),2013年和2014年道路运输相关统计报表任务及参数下载地址:http://www.catsic.com/jttj/taskupdate.asp。

2、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数据审核,严把数据质量关,尤其对波动异常的数据(上下浮动超过10%)予以认真核实,并附报表说明。

3、各市、州运管局(处)负责审核汇总辖区统计年报、半年报、月报,采取相关统计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数据传送以及纸质加盖公章报表的形式上报省运管局规划发展处(电子邮箱:lzwangqi@163.com);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运输量统计试行方案》要求,开展公路运输量调查统计工作,认真审核样本车辆调查数据,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省局;交通运输部统计重点联系企业要按照报表制度要求按时上报年报、月报表,报表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直接上报交通部科学研究院交通信息中心(电话:010-65293153  传真:010-665293125  电子邮箱:qiyetongji@catsic.com),并抄送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电话:0931-8486479  传真:0931-8486479)。

4、为确保2013年全省道路运输年报数据质量,省局将开展年报汇审工作。请各市、州运管局(处)统计人员务必携带2012年和2013年相关统计纸质年报、统计专用笔记本电脑、计算器到省局参加年报汇审。

汇审时间:2012年12月16日—12月27日上午9点

各单位具体汇审时间顺序如下:

12月16日:矿区、嘉峪关;12月17日:兰州运管处、金昌;12月18日: 武威、兰州城运处;12月19日:平凉、庆阳;12月20日:白银、定西;12月23日:酒泉、张掖;12月24日:天水、陇南;12月25日:临夏、甘南。

汇审地点:省运管局规划发展处705室

附件:甘肃省道路运输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3年11月4日


  1. 附件:甘肃省道路运输综合统计报表制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