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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加快甘肃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计时计程管理系统应用的通知
文  号:甘运发〔2014〕24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4-12-31 主题分类:技术平台
索 引 号:2016-1001347 主 题 词:技术平台
关于加快甘肃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计时计程管理系统应用的通知

各市(州)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2]5号)要求,省局联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开展了甘肃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计时计程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建设。目前,该系统已建设完成,根据省局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3月27日协调会议精神,现就加快系统应用的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安排

各驾校应于2014年5月1日前启用系统,为新学员发放学员卡,按照2013年版教学大纲,实施刷卡计时计程培训。系统启用后,学员在约考各科目时,公安交警部门将利用系统调用经运管部门审核的学时数据。

二、过渡期相关安排

为保证驾培管理工作的平稳过渡,2014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为过渡期。过渡期间,各驾校和运营商应加快驾校系统试运行及数据上传测试工作,确保驾校系统和数据上传接口正常运行;各驾校发现数据调取不正常的,应及时通知各自运营商查找原因,解决故障;同时省局将联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相关技术支持单位对各市(州)平台数据接入情况进行验证、确认,确保数据交换正常。

三、其他要求

1、各市(州)运管局(处)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驾校如期启用系统

2、各市(州)运管局(处)要督促各运营商做好设备维护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3、各市(州)运管局(处)、运营商、驾校要配合做好学员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各驾校应在2014年5月5日前,汇总历史学员(2014年5月1日前报名尚未取得驾照)的学员当前科目的培训记录信息,经市州运管机构审核后,提交各市级平台运营商补录入系统。2014年5月1日后产生的学时数据,将不再安排补录。

4、系统启用后,各市(州)运管局(处)要按照职责,严格审核学员学时记录信息,切实提高学员培训质量。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