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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及车载终端运营服务商备案有关事宜的通知
文  号:甘运发〔2015〕7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5-12-31 主题分类:技术平台
索 引 号:2016-10032729 主 题 词:技术平台
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及车载终端运营服务商备案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州)运管局(处)、矿区运管处、兰州市城运处、兰州新区管理处: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5号令)和省局《关于开展甘肃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及车载终端运营服务商备案的通知》(甘运发〔2014〕9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快和规范运营服务商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备案范围仅限于为“两客一危”车辆以及12吨以上货车道路运输企业提供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及车载终端运营服务商,驾校教练车等其他车辆管理平台及车载终端不在此次备案范围内。

二、在我省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运营服务商,应按照5号令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并向省局备案5号令实施前公布备案的相关文件规定不再继续执行。

三、运营服务商备案工作由省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公布备案结果,通过省局备案的运营服务商可在全省范围内提供车载终端加装及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市县级运管机构不得要求运营服务商层层备案。

四、运营服务商提交的备案材料中,运营服务方案后应附有《甘肃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服务商备案申请表》中列出的相关管理制度。

备案材料递交地址:

甘肃省道路运输科技信息中心404室(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277号)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