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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全省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考试情况通报暨做好补学补考工作的通知
文  号:甘运政〔2016〕7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6-01-29 主题分类:教育培训
索 引 号:2016-1003278 主 题 词:行政执法、通知
关于全省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考试情况通报暨做好补学补考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矿区)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新区运管处: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建设,省厅于2015年10月27日至12月27日,以远程网络培训考核的方式,组织开展了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和执法科级干部、执法骨干培训班。目前,前期培训和考核已经结束,省厅就培训考核整体情况分析总结,并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做了正式通报。现将通报情况转发各地,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原因分析并查找不足,同时安排好后续补学补考工作。

一、我省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情况

根据省厅安排,全省道路运输系统共计参加培训考核人员为302人,具体情况为:白银、天水、武威、张掖、酒泉、平凉、定西、庆阳、陇南、临夏、甘南、兰州运管处、省局机关各20人;嘉峪关、金昌、兰州城运处、新区运管处各10人;矿区运管处2人。根据通报情况,我省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共有182人通过培训考核,120人未通过培训考核,其中44人未参加培训考核,76人参加培训但未通过考试,未通过培训考核人员占比达1/3以上。

二、高度重视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

此次培训考核暴露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意识不强,执法人员管理不到位,领导不重视,整体缺培缺考人员达到14.5%,其中,陇南运管局缺培率高达75%;二是基层法制及执法队伍建设依法行政观念不强,不重视学习培训,观念认识亟待转变;三是行政执法人员基本法律知识掌握不足,对专业法规熟悉程度不够,对基本法律掌握较欠缺。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依法行政是行业管理的根本要求,法治建设是行业发展的终极目标,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执法培训考核是规范行政执法的有效抓手,更是当前和今后的一项常态性工作。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站在法治行业建设的高度,高度重视并认识行政执法培训,牢牢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全力不懈的推进道路运输依法行政工作。

三、认真做好本期培训班后续补学补考工作

针对本次培训班部分学员未完成培训任务,未达到考试要求,省厅协调网络培训学院重新开放了网络培训平台,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至2月5日,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珍惜培训考核机会,严格督促已参加培训但考试未通过人员再培训、再教育,分析不足,查缺补漏,并按时参加补考。同时,针对已报名但未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要落实责任到人,组织集中培训或安排自学,统一参加下期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其它有关事项按照省厅有关要求执行。


附件:关于2015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班情况的通报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1月29日


  1. 附件:关于2015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班情况的通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