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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建立健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安全检查制度的通知
文  号:甘运物流〔2016〕22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6-07-06 主题分类:规范文件
索 引 号:2016-1003245 主 题 词:安全检查、通知
关于建立健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安全检查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矿区)运管局(处)、兰州新区运管处:

为持续做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日常监管工作,督促道路危险货物(含放射性物品)运输企业(单位)、危险货物托运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查堵排除安全生产漏洞、预防重特大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现就建立健全行业安全检查制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持续强化行业安全监管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危险货物运输重特大事故教训,本着对行业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持续重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要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推动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进一步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加大对新《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推进依法治安,从严执法监管。

二、精细管理,全力做好安全监督检查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根据辖区全年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制定年度安全检查计划、确定检查重点、做好检查分工、研究检查措施、完善检查记录,做到安全检查有序开展、检查活动全员参与、检查程序闭合管理、检查记录有案可查、隐患排除责任明确。一要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辖区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管理工作,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抽查、交谈询问、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定期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和突击检查;要采用录像(照片)、录音或书面记录等方式,健全完善安全检查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检查时间、地点、人员、检查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及期限、处理意见、执法人员签字、运输企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等。二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及治理要求、复查时限,检查人员要及时告知检查对象,并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按执法程序立即采取措施、防止隐患扩大,并通过采取下达隐患排查治理指令、挂牌督办、安全约谈、列入重点监管名单(黑名单)、公开曝光或加大安全检查频次等措施,跟踪督导直至消除隐患,对屡教不改的要及时吊销经营资质、经营范围;对发现其他部门管理不到位延伸到运输环节的隐患或需要政府统筹排除的隐患,要及时抄告通报有关部门或政府主管部门。三要做好安全检查台账管理工作。对危险货物安全检查记录、音像资料要建立管理档案或管理台账,并与企业或车辆存续期同步,做好保存保管工作。

为做好此项工作,省局拟定了道路危险货物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复查表(见附件1-1、1-2)、道路危险货物安全生产检查参考内容(见附件2-1、2-2、2-3),请你们参照执行。

附件: 1.道路危险货物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复查表

2.道路危险货物安全生产检查参考内容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7月6日


  1.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