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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核对全省乡镇客运站未覆盖乡镇的通知
文  号:甘运规〔2016〕33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6-11-02 主题分类:项目建设
索 引 号:2016-10041935 主 题 词:客运站 通知
关于核对全省乡镇客运站未覆盖乡镇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委):

按照2016年8月12日厅长办公会议纪要及省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乡镇客运站建设的紧急通知》(甘交规划[2016]210号)要求,省运管局对2003-2015年全省乡镇客运站进行了全面梳理,建立了全省未建客运站乡镇的台账(附表)。受省交通厅委托,现将全省未建客运站乡镇的台账予以公布,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认真核对,以供省交通厅确定下达2016-2017年全省乡镇汽车站建设计划,确保于2018年完成具有农村客运始发班线的乡镇建有客运站比例100%的目标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根据乡(镇)的实际需求及历年建设情况决定对下列情况的乡(镇)不再下达乡镇客运站建设计划。

1、对于县政府驻地乡镇和距县城10公里以内的乡镇,不再下达乡镇站建设计划,由县城内等级客运站和城乡客运换乘站点提供服务。

2、对于已经拥有三级及以上等级客运站的乡镇,不再下达乡镇客运站建设计划。

3、以前年度下达的农场、农垦区、工业园区等乡镇建制的特殊区域,不再下达乡镇汽车站建设计划。

4、由其他建设计划调整建成乡镇客运站的乡(镇),不再下达乡镇汽车站建设计划。

5、以灾后重建项目下达过乡镇客运站计划的乡(镇),不再下达建设计划。

二、下达乡镇客运站建设计划的乡(镇)所需条件

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经济发达,具有农村客运始发班线或城乡公交首末站等条件。

对于不属于上述五种不再下达乡镇汽车站建设计划,但当地不需要下达乡镇汽车站建设计划的乡(镇),需由当地政府出具正式文件予以说明。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此次核实的未建乡镇客运站的乡(镇),是确保2018年完成具有农村客运始发班线的乡镇建有客运站比例100%目标任务的关键一步,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做好核实工作,确保未建乡镇客运站的乡(镇)名录符合实际情况。

二是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应在11月9日将核实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并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局,各市(州)最终确定的未建乡镇客运站的乡(镇)名录,由省交通运输厅将向社会予以公开。文件附表下载邮箱gsygjghcgg@163.com密码:ghc123,附表上传邮箱gsygjghc@163.com。

附表:全省未建客运站乡镇核对表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11月2日


  1. 附表:全省未建客运站乡镇核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