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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省道路运输行业目标责任考核及试点工作推进先进单位的决定
文  号:甘运发〔2017〕10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7-02-14 主题分类:表彰决定
索 引 号:2017-04044355 主 题 词:表彰决定
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省道路运输行业目标责任考核及试点工作推进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市(州、矿区)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新区运管处:

    2016年,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在省交通运输厅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道路运输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克难奋进,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在道路运输服务保障、信息化建设、市场管理、依法行政、安全监管以及试点工作推进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全省道路运输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为保障敦煌文博会等重大活动、服务精准扶贫攻坚、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在2016年全省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严于管理、保障有力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主动作为、率先示范、试点工作推动有力的运输企业。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并经2017年2月8日省运管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为鼓励先进,决定对2016年道路运输工作成绩突出的平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武威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酒泉市公路运输管理局、陇南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临夏州道路运输管理局5家单位授予“2016年度全省道路运输行业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称号,对2016年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城乡客运新能源化、农村客运标准化、城乡公交一体化、机动车维修服务品质化、驾培机构服务模式改革等试点工作推进中取得显著成效的甘肃东部运输集团、临洮吉运公共交通运输公司、平凉兴达运输公司、陇南运通集团公司、兰州鑫交运汽车修理厂、兰州万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6家企业授予“2016年度全省道路运输行业试点工作推进先进单位”称号,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保持先进,再接再厉,在推进全省道路运输事业科学发展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各单位、各部门要向先进单位学习,积极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全面投入到2017年道路运输各项工作中去,凝心聚力,开拓创新,“精、细、实”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目标责任和重点任务,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努力开创道路运输科学发展新局面,为服务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积极贡献力量。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