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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报送全省道路运输执法人员统计信息的通知
文  号:甘运政〔2017〕3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7-02-27 主题分类:运政执法
索 引 号:2017-0603447 主 题 词:运政执法
关于报送全省道路运输执法人员统计信息的通知

各市(州、矿区)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新区运管处:

    为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执法人员管理基础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的要求,现就报送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证件信息统计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1.各单位正式在编的执法人员(已取得执法证件)。

    2.各单位新进或调入正式在编并拟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还未取得执法证件)。

    二、有关说明

    经请示省厅,各基层执法单位新进或调入正式在编并拟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参加近期省厅组织的行政执法网络培训,学时符合要求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颁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

    本次统计的执法人员信息是全省道路运输执法人员的基本信息,是今后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的重要依据,各市(州)运管局(处)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如实填报。此外,要结合本次统计工作对部、省两级执法系统中的信息全面更新,保证系统数据的准确和完备,今后各单位负责系统管理的人员要根据本辖区执法人员变动实际,及时对执法系统相关信息进行动态调整完善。对因各种原因发生的执法人员证件异动要在系统“证件状态”栏中注明“注销、吊销、暂扣”等信息,或对注销和吊销的人员信息彻底删除;对调入并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信息要及时补录完整。

    (二)统一汇总,按时报送。

    各单位要仔细统计,确保不遗漏、不重复、不报送无效执法人员信息。请各单位于2017年3月15日前将《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证件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省运管局,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电话(传真):0931-2376588


    附件: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证件信息统计表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