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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开展重点营运车辆基础数据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文  号:甘运科〔2017〕6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7-06-09 主题分类:科技信息
索 引 号:2017-06053835 主 题 词:信息化建设
关于开展重点营运车辆基础数据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矿区)运管局(处)、兰州城运处、兰州新区运管处:

    为进一步确保我省标准协同式道路运输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运政系统)数据准确,为我省做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工作提供有效保障,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联网联控系统应用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的通知》(交运明电〔2017〕9号)要求,省局决定在全省开展重点营运车辆基础数据系统数据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对由于信息录入不完整,不规范而造成的不规范数据进行清理,不规范数据统计情况详见附件1。

    2、对客运班线类型和经营范围与实际不相符、客运班线车辆未绑定班线的数据进行清理,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3、对经营期限届满的未申请延续许可或未取得延续经营许可的客运班线数据进行清理。

    4、对报废车辆未及时办理注销和退出市场的相关手续、长期停驶车辆未办理报停手续及数据库中存在逾期未年审的“僵尸”车辆数据进行清理。

    二、进度安排 

    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在2017年6月25日前完成此次重点营运车辆基础数据专项清理工作。2017年6月30日前,省局将对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数据清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运政系统基础数据关键项指标正确率达标。 

    三、工作要求 

    1、请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数据清理工作要求,对照附件认真做好本次数据清理工作,信息中心负责做好技术支持工作。 

    2、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严格规范各项业务操作流程,结合本次清理工作,总结经验,分析不规范数据产生的原因,定期开展数据质量自查,通过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新的不规范数据的产生。

    3、交通运输部实行对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工作进行月通报考核制度,对排名后三位的省份,交通运输部领导将约谈其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为确保我省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工作顺利开展,省局将加强对数据清理工作的监督考核,清理结果将计入年底目标责任考核,对于未按期完成清理工作任务的将进行严厉问责。 


    附件:1.不规范数据统计表

          2.车辆线路绑定情况统计表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7年6月9日           


  1. 附件.pdf